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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规范全省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免景区门票,还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各地应督促辖区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措施规定,切实保障相关群体权益。
《通知》提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景区门票价格相关措施的对接工作。加强与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当地景区等级变动情况,在景区等级提升或下降的次月完成相关措施的衔接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职责,确保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不越位、不缺位。
《通知》明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景区门票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景区门票价格的动态监管,适时分析景区门票价格变动情况。同时,各地每3年要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进行执行情况评估,不断完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服务福建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