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庆市、四川省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42个市(区、县),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重庆市和四川省全域范围。《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空间布局、构建巴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推进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建设、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深化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实施保障八部分内容,全面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聚焦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提出全国文化旅游发展创新改革高地、全国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样板、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三个建设定位。

《规划》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共享,深入发展大众旅游,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让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要坚持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加快推进区域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层次改革,推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全过程,促进绿色旅游发展;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引领旅游发展、以旅游促进文化繁荣;要坚持区域协调、合作共建,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路径模式,为全国提供区域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样板;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整体竞争力,打造国际知名文化和旅游品牌。

《规划》明确,重庆市、四川省作为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责任主体,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共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落实重大事项,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经验,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全文链接:全文|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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